離岸業務簡介
離岸銀行業務是指銀行吸收非居民的資金,服務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動。“非居民”是指在中國大陸以外(含港、澳、臺地區)的自然人、法人(含在境外注冊的中國境外投資企業)、政府機構、國際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,以及中資金融機構的海外分支機構,但不包括境內機構的境外代表機構和辦事機構。
離岸產品體系
根據離岸業務不同客群的市場需求,我行精心打造離岸四大產品體系,為境內外客戶提供便捷高效的一體化離岸金融服務。
關于離岸賬戶管理費收費標準變化事宜的公告
經報備和公示,針對季度日均存款額小于5000美元(或等值其它貨幣)的離岸賬戶,我行離岸賬戶管理費收費標準由5美元/賬戶/季度(或等值其它貨幣)調整為:5美元/賬戶/月(或等值其它貨幣),每季度末21日收取一次,即每季度收取15美金/賬戶(或等值其它貨幣),自2017年3月21日起按此計費標準收取。同時,我行于2016年12月起采取輪扣方式收取離岸賬戶管理費,即在欠費幣種賬號余額不足的情況下,將在有余額的其他幣種賬號扣除相應等值欠費。
特此通知。
離岸金融事業部